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新疆《煤炭资源开采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评述

作者:刘飚新疆煤炭资源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

摘要:新疆《煤炭资源开采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规定:煤炭资源天然放射线核素238铀、226Ra、23ZIh比活度豁免限量〈100Bq/k9,“限制使用”起界限量100Bq/kg,禁止开采下界量3700Bq/kg。豁免限量仅为国内外现行辐射防护标准规定大宗物料豁免限量(1Bq/g)十分之一,约为新疆已观察到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变化范围上界五分之一。《标准》在新疆实施,将有部分居民区土壤应纳入监管和控制使用范围;按国内外现行标准规定,相当数量不应监管和限制使用的煤炭资源要被纳入监管和限制使用范围;可作为铀矿资源开采的煤矿将被禁止开采,不利于新疆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CN:10-1457/T)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