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提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劳动关系城镇居民住院治疗职工
摘要:天津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遏制不法行为。9月1日起,职工将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转入本市,需满足开户半年以上、缴费满半年两项条件;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满足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要求。此外,天津市还调整政策,允许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个人,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