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玉梅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民法典商主体法人化制度构建
摘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组织形式,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权益,在当下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作用日益显著。但是,由于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致使其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时值《民法典》起草,商主体的制度构建任重道远,笔者结合近年来实地调研的经验及学术研究的成果,在厘清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发展脉络及内涵的基础上,将其同现有相似法人组织进行比较,剖析其法律特征,提出商法人化是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主要路径选择,并对其商主体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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