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丽娜; 董学敏(译)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多边谈判规范性冲突
摘要:2012年1月1日,欧盟指令2008/101/EC正式生效,它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8)适用范围扩展到国内和国际民用航空,这将争议由合法性层面上升到空前的高度。尽管事实上这项指令不论国籍应用于所有航空公司,但欧盟立法者将外国航空公司及其发生在欧盟航空之外的二氧化碳排放也纳入其法律适用,这就激怒了第三国,遭到发展中国家的严厉批评,尤其是中国和印度。本文写作目的是探究尽管存在多边谈判,并且ET8体系在其他法律管辖权中也进行了国际法律移植,为何欧盟ETs所追求的环境目标并末使国际社会认同其单边行为。因此,本文旨在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当前形势进行初步评估。本文重点关注了该争议中欧盟和中国的立场,讨论了欧盟反对方探寻气候变化制度和国际航空制度之间的规范性冲突,并且欧盟单边行为由于缺乏程序合法性激怒了第三国,他们认为这是对自己国家主权的侵犯。因此推断在现行国际体系中,制度目标和原则的和谐性源自政治决定,该政治决定的缺失将会阻碍多方合作目标的实现。此外,在这个背景下,违反其他制度成员的意愿,单方实施另一种解决方法企图取代多边规则制定,很可能会遭到越来越多的强国日趋激烈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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