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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无效重新评审的限定条件及操作方法

作者:臧鹏操作方法评审限定条件废标政府采购投诉人救济制度冤假错案

摘要:在政府采购中,废标如同判了所有投标人"死刑"。但评审存在错误的可能性,按照政府采购救济制度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规定,投诉人可以对"冤假错案"提起质疑和投诉。那么,政府采购中"刀下留人"应该如何操作?本文作者对废标无效后能否重新评审和如何重新评审做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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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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