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信息审计
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差异调节信息和补充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差异调节信息,是指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根据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要求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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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CN:11-455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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