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信息结算业务存托凭证结算风险基金征求意见稿质押登记行政法规
摘要: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日前,中国结算研究起草了《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细则》规定,中国结算暂不办理存托凭证的质押登记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税费收取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计提问题,《细则》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一是对于CDR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费用,有关项目设臻和标准均原则比照A股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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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CN:11-455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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