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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应计贷款收回款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作者:牟前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非应计贷款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回款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处理商业银行

摘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收到非应计贷款还款时,仍依据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会计核算上先冲抵本金,再计利息收入,并由此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这种纳税处理,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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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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