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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两法短期内不具备整合条件,将长期并存

作者:冯君财政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整合全国人大代表工程项目法制统一招标采购

摘要:7月9日,财政部对于全国人大代表王玲提出的关于修改《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建议,予以答复。9月3日,财政部网站了《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02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7402号建议答复》)。长期以来,招标采购领域同时并存《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情况一直为业内人士所诟病。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该依据《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2018年6月1日《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行后,业内对此问题的探讨就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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