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业务政府采购项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财政部门
摘要:吉林省财政厅了《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对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以贯彻落实财政部统一的检查要求。 从检查范围看,吉林省财政厅提出,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选择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本市(县)政府采购业务机构总数的25%,检查内容为2017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不足5个项目的应当检查所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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