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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 刺破恶意弃标

作者:梁晋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方式标函名第投标人书面意见

摘要:案情介绍某厅作为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系统软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后的第三天,中标人却向采购中心交来书面弃标函,要求放弃中标并愿意承担投标保证金损失。次日,采购人向政府采购中心交来关于该项目的书面意见:近日接到中标人向我厅提出放弃该项目的中标申请,我厅同意其放弃中标,并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接到两份书面材料后,采购中心调阅了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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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

《中国招标》(CN:11-28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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