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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经批准的抢险救灾车辆免交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救助市人民政府救灾物资主管部门

摘要:据民政部消息,民政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时效,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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