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羽公司投标产品参数招标活动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证明材料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效率
摘要:案情介绍在某多媒体讲台项目招标活动中,B公司顺利成为中标候选人。一同参加投标的A公司获悉这一结果后,以B公司投标产品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为由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经调查,采购机构认为A公司未能提供证明其质疑属实的有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拒绝受理A公司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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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CN:11-28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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