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政府采购法》第38条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第38条竞争性谈判应用谈判方式原则性采购人程序

摘要:《政府采购法》的第38条是专门针对竞争性谈判应当遵循的程序的规定,内容非常明晰但相对简约,一共只有5小条共计421字,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 第38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细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招标

《中国招标》(CN:11-28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