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扑磷柑橘树生态环境安全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氯化苦施用方法调和油专业技术人员生物柴油生产
摘要: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自2015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2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溴甲烷、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