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生产经营过程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控制要求
摘要:国务院通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2009年7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正式施行,为配合和促进《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必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了企业的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职责规定,强化了地方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并对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行食品复检、召回制度等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