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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船舶开式脱硫监管规定——禁用主导、准用反制

作者:陈莽; 高嵩国际海事组织船用燃油尾气后处理排放控制区替代措施废气清洗监管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

摘要: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m/m的规定,对目前市场船用硫量3.5%m/m的现状提出重大挑战,同时MARPOL公约附则VI接受船舶使用船用废气清洗系统(EGCS)作为符合SOx排放控制要求的替代措施。2018年11月交通运输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起海船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其中规定可以使用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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