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维俭; 杨新慧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监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摘要:合适成年人制度是镶嵌于刑事诉讼构造中的特别的监护制度,具有显然的刑事属性,有别于民事监护制度。我国现行民事和刑事法律规定均为这一解读提供了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合适成年人制度常被视为掣肘各方权能实现的“包袱性”程序。办案人员基于提高办案效率的考虑,多有不当践行合适成年人制度的操作方式。根据国家亲权理论,系统梳理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司法人员三方之间的关系,方能打破制度僵局,消除不必要的冲突抵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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