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可股权激励法律关系交错分层保护
摘要:劳动法与公司法交叉型案件日渐增多,其外观表现为“担任股东的劳动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者”及“担任董事或监事的劳动者”三大案件类型,其背后系劳动关系与投资关系、委托关系、受托关系的交错,其本质则是偏向劳方的劳动法与偏向资方的公司法之扞格。对此,在司法层面上要综合吸收主义与合并主义之长,既个别又一体化地把握不同关系的法律效果;在立法层面上要扩大公司法对利益相关方的包容性,同时重申劳动法的私法精神和效率面向,以期通过两者的共同改进促进劳资和谐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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