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峰; 王磊; 陈希国法院行政事务管理审判管理模式
摘要:由于长期以来对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忽视,目前对何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尚无定论。对行政事务管理改革的模式选择,也存在诸多争论。参考域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可考虑建立如下二元化模式:即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在法院外部,设立独立的司法委员会,负责重大行政管理事务的决策。在法院内部,设立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决策机构和专业化行政管理实施机构,从而建立“法院外部统管和法院内部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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