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中日“民众参与司法裁判”的表达与比较

作者:丁相顺法律语言法律继受人民陪审员裁判员知识表达

摘要:法律或者法学是语言表达的艺术,从语言角度研究法律是法学研究一个不可或缺的途径。当代中国的法律语言表达符号体系具有从西方直接摄取和经由日本间接吸收两种形成路径。通过对中日之间民众参与司法裁判的类型和用语表达的分析表明,中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虽然在用语起源上曾经受到外来影响,但更主要的是本土法律文化发展的结果。日本的裁判员制度也不同于二战前确立的陪审制,而是一项新的民众参与司法形式。尽管在继受法框架下法律语言表达符号并未发生变化,但是符号表达所实际包含的内容已经发生了转换。在比较法研究中应当选择与外国法律最相适应的法律语言表达形式,准确地传递外国法律制度的全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应用法学

《中国应用法学》(双月刊)创刊于2017年,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10-1459/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