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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良事件监测药品安全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完善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监测体系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监测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有效保障公众用械安全,2013年10月0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以食药监械监〔2013〕205号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3-2015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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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导刊

《中国医药导刊》(月刊)创刊于1999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主办,CN刊号为:11-4395/R,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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