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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整治“毒驾”戒毒期不得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戒毒期间浙江省机动车驾驶整治立法吸毒人员强制隔离

摘要:近日,浙江省政府举行的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这是浙江省自2001年制定颁布《浙江省禁毒条例》后首次全面修订。针对近几年,该省出现一些吸毒人员吸毒后,开车出车祸的情况,草案规定,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会被注销;被责令社区戒毒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戒毒期间效力中止,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保管;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在戒毒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按无证驾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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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物滥用防治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CN:11-3742/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主要介绍我国在禁毒、戒毒工作开展预防治疗、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报道和交流,是一本既面向医疗,又服务于大众的一本部级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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