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韻华 唐昊 陈珏工作时间准备性工间休息事故伤害工作岗位预备性资料员监理工作提起行政诉讼洗澡水
摘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所称的"工作时间"是指,在工作场所内,职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所需的时间、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时间,及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工间休息时间等。下班后洗澡受伤能否认定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胡某在下班后突发疾病死亡,虽然发生在单位工地,但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条件,因此不应当按照工伤来处理。但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公司是在胡某下班后因工作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安排了工间休息,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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