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急管理年度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准备
摘要:近日,《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得通过,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分7章58条,规范了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行为。《办法》结合天津实际,进行了多项创新。一是明确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法律地位;二是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市和区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