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奚晨亮信用卡交易奖励计划会计处理收入准则客户忠诚度履约义务持卡人发卡行
摘要:尽管奖励积分已满足了实质性权利的定义,然而信用卡奖励计划是否构成一项履约义务,还需要基于持卡人在信用卡交易中身份的判断区别对待。如果持卡人是以发卡行客户这一身份交易,则信用卡奖励计划应采用准则中举例客户忠诚度计划一样的处理方法,将信用卡奖励计划视为一项履约义务。相反,若认为信用卡商户是发卡行的客户,则不满足IFRS15对于履约义务的定义,不涵盖在IFRS15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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