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艳翚; 宋晓亭中药标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信息披露协调
摘要:目的:为中药标准化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融合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分析中药的标准化要求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冲突,寻求中药标准与知识产权特别是商业秘密权之间的协调策略.结果:中药标准的公开化要求与中药知识产权特别是中药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之间面临着制度设计上的对立和冲突.解决冲突的关键,一是需要在公法领域明确政府在标准化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角色与定位;二是需要在私法领域确立信息披露与信息保密的协调原则,实现信息的差异公开和适度公开.结论:中药标准化不是绝对的,在处理信息自由与秘密信息的保护问题上,利弊权衡是处理中药标准化策略与商业秘密制度之间冲突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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