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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严禁药监人员持有医药股是不够的

作者:林平顺医药企业药监人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职工作人员机关工作廉洁自律集中教育邵明立

摘要:日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2007年局机关工作会上,就关于干部持有医药企业股票的问题,局长邵明立要求要在修订干部廉洁自律守则时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凡是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今后一律不得持有医药企业股票、股份,以往种种情况,都要通过集中教育一次性纠正。今后如有违反的,将严肃处理,做到“留人不持股,持股不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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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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