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台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学服务零售药店不合理服务规范经营药品服务内容
摘要:从5月1日起,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试行)将实施,本市所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和单体零售药店必须开展规范的药学服务,要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区(台)。药师要提供的药学服务内容包括介绍药店所经营药品的功效、不良反应、配伍禁忌、注意事项、同类药品的不同特点、提供用药指导等。规范规定药师可以合理推荐药品;但不得借药学服务的名义推销药品,可对于对用药知识一片空白的普通顾客来说,合理不合理,谁又能分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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