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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思考

作者:倪俊杰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社会主体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如何进一步的开展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始终发挥我党的先进带头作用,是全国各党组织、党员所在深切考虑的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会领域反腐是基于反腐倡廉的一大创新,同时也是涉及我党执政基础,涉及我国社会稳定,涉及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从当前我国的实际状况来看,社会主体对社会领域反腐的认知还远远不够,同时在相关的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着缺失,再加上没有有力的权威机构引导,导致社会领域反腐方兴未艾。当前的世界局势十分复杂,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既有紧密的合作也有激烈的竞争,在这样的态势下如何通过加强社会领域工作人员的社会领域防腐素养,确保我国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是一个需要客观面对的问题。社会领域防腐监管部门在级别上的设置应该是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评级,在行政关系上不存在统属,形成独立的人员构成、部门分级设立以及内部的权责划定等,以形成对我国社会领域防腐系统化、专业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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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CN:64-104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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