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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4个基本思路

作者:王安耕信息共享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政务信息范畴职能

摘要: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如果某项政务信息属于信息公开范畴,任何公民都有权获得此项信息,此项信息可以在不同政府部门共享使用是不言自喻的。因此,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可以定义如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信息,为履行政务职能,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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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界

《中国信息界》(CN:11-4721/T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信息界》是一份专为国家和地方信息化领导者、组织者、管理者、研究者提供决策参考的白皮书,也是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定作为支持单位和国家信息化主管领导参阅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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