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琼德动物防疫标志管理检疫合格证明产地检疫证明动物产品管理制度产品检疫
摘要:一、健全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动物防疫证章计划配额比例计算办法》。对“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与“畜禽(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畜禽(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实行计划配额发放.出县境证明与县内证明按1:40比例配套发放.要求实施动物检疫时.产地和产品检疫不得以票代证.必须做到“一摊(头)一票(收费发票)一证(产地、产品检疫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检疫行为.货(畜)主有权拒交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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