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东英; 钱俊华养殖污染治理费用土地承包诉讼工业园区养殖过程经济损失鱼塘常熟市江苏省
摘要:2003年1月.张文明承包了江苏省常熟市某镇A村的2.7公顷鱼塘.虽辛苦.但收入颇为可观。第二年.他继续承包该鱼塘。同年3月.为服从工业园区的拆迁要求.从事鸭子养殖的刘科文将鸭棚从工业园区搬迁至和A村相邻的B村.并与B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协议除明确承包费用外.还约定刘科文在养殖过程中.须治理好养殖污染.治理费用由其承担;不得随意排入河沟.未及时治理造成危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刘科文自行承担。随后,刘科文将7000余只鸭子散养在张文明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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