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侦查人员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问题探讨——以侦查人员履行新义务为视阈

作者:许昆 高贵亮侦查人员出庭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情况

摘要:侦查人员就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一项新的规定,是与法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一并建立起来的一项制度,关乎到法庭对证据是否属于非法证据的审查和对该项证据是否排除的问题。不仅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侦查人员一项新的法律义务。本文从制度层面对侦查人员出庭就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说明情况的基本属性、目标、条件、范围及相关程序进行了注疏,同时从活动特征的层面对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应该如何适应这一新规则、履行好新的法律义务进行了探讨,并从五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旨在为侦查人员履行好这一法定的新任务,实现有效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提供基本认识和工作思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CN:21-1310/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自创刊以来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竭诚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为公安教育和科研服务的办刊宗旨。其庄重、严肃的学术面貌受到出版管理部门及同行的赞誉。现设置的栏目具有鲜明的中国刑警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符合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要求。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