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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禁止开发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西藏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国家环保总局国土面积森林公园

摘要:在维也纳举行的首届“中国西藏发展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官员别涛表示,在中国“十一五”规划中,占西藏全区国土面积34.03%的自然保护区被列入“禁止开发区”,占全国之首。这部分“禁地”总面积达40.83万平方公里,包括40个各类自然保护区、21个生态功能保护区、7个森林公园、3个地质公园和1个风景名胜区。此外,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也被列入“限制开发”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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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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