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雨蔚; 高昌月(摄影)喀什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民族音乐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维吾尔族木卡姆穆斯林民族阿拉伯语表演形式新疆
摘要:2005年11月,新疆木卡姆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第三批“人类口述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木卡姆”为阿拉伯语,意为规范、聚会等意,这里转译为大曲,是穆斯林民族的一种集歌、舞、乐于一体表演形式。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是流传于新疆各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并以源于新疆喀什地区的“十二木卡姆”为代表。十二木卡姆就是十二套曲,它不仅是维吾尔族音乐之母,同时,也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无价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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