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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夫山鼎“用作宪司贾”补说

作者:郑邦宏; 喻遂生善夫山鼎司贾

摘要:善夫山鼎“用作宪司贾”一句历来解说纷纭,未有定论。我们认为,此句当从《商周青铜器铭文选》断为“用作宪,司贾”,但“宪”应是“典范,榜样”之义。“司贾”为一动宾词组,即为“管理商贾”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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