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管理商务部负责人备案合作解读基础性制度可持续发展
摘要:《办法》作为新时代对外投资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在备案(核准)报告信息统一汇总、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改革举措,旨在实现对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管理,推进对外投资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开放大局。2018年1月25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共同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018]2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解《办法》有关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主要问题,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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