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行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管理条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中国物业管理新时期健康发展实施
摘要:2003年6月8日,《物业管理条例》(以下均简称《条例》)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历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条例》实施近一周年来,涌现出一大批贯彻《条例》典范企业和优秀个人,共同推动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彰显贯彻《条例》之效应,响应品牌企业之倡议,《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特别策划推出这次《条例》周年同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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