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环卫部门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居民生活垃圾转运费合理吗?

作者:王四新物业管理企业转运费城市生活垃圾居民生活垃圾物业管理公司垃圾转运垃圾清运许可证收费项目物价部门

摘要:物业管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其中,环卫部门要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居民生活垃圾转运费,我认为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不合理收费行为。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都遇到过环卫部门的人员理直气壮地来收取生活垃圾转运费的事。他们出具的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其中收费项目、收费价格一清二楚。他们说起收费的理由也是头头是道:环卫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清运垃圾,产生垃圾的单位都不付费怎么办?至于收多少垃圾转运费,则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在重庆主城几个区都设有管理处,生活垃圾转运费的价格却参差不齐。管理面积差不多的项目,有的区按一年3000元的标准收取生活垃圾转运费,而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物业管理

《中国物业管理》(CN:11-4669/T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行业杂志。主要以促进行业内部交流,服务行业发展为宗旨,读者对象为物业管理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行业政府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研究人员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