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松旭无线电台铁路机车管理条例应用列车运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执照管理
摘要:随着无线电技术在铁路行业的全面应用,机车无线电台已成为铁路各专业部门车载设备与地面设备进行通信的重要构件,在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和运输效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6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施行。《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船舶、航空器、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下同)设置、使用制式无线电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无线电台执照。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推进行业配套制度建设,国家铁路局于2018年7月《铁路机车无线电台执照核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设置使用铁路机车无线电台(也称车载通信模块)的许可条件、审查程序、执照管理等相关事项。因此开展铁路机车无线电台应用和管理现状研究,成为推进铁路机车无线电台设置使用许可及执照核发,加强铁路机车无线电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