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文价格管制可及性成本加成定价
摘要:我国已建立起一整套药品价格管制政策,但是,以成本加成为基础的价格管制与其他体制与机制性因素互动作用后,促成并强化了我国特定背景下医药不正当利益纽带关系。现行的成本加成定价管理是对企业创新产生的成本的补偿,而不是对企业创新产生的价值的回报。在成本加成的定价管理基础上,综合考虑药品的创新程度及其对医疗费用的影响,同时参考周边国家和地区同一药品品种的市场销售价格,可以作为我国药品价格管制变革的替代性方案。更长远地,我国应该构建以价值为基础的药品价格管制方式,以药品的成本效果为导向合理确定其相对价格水平。对仿制药可借鉴国际经验采用参考定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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