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标准统计信息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疾控中心卫生健康规范化建设通知
摘要:国卫法规发〔201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中国疾控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医管中心,各标准专业委员会:为加强卫生健康标准工作规范化建设,保证卫生标准质量,促进标准实施,我委制定了《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信息”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文件自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11日的《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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