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彦产前诊断人工终止妊娠胎儿畸形法条竞合
摘要:通过对一起某中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案的剖析,对目前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中颇有争议的违法实施产前诊断行为的事实认定及行政处罚进行探讨。结合法学基本原理、行政法基本原则,对产前诊断行为和与之相关连的手术行为的法律性质及事实认定均作了阐述,并结合当前我国人口政策发展趋势,从监管措施、法律修订及执法理念的调整提出策略和建议,希望对该类案件的查处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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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双月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CN刊号为:11-3044/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集学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研究卫生法和卫生法学理论,探讨卫生法制工作的规律和发展方向,介绍国内外卫生法制建设动态个卫生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地方卫生法和执法经验,普及卫生法律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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