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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诊疗活动说明义务法律制度的问题研究

作者:徐雅红; 王良滨自主决定权说明义务医师特殊诊疗活动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医师在特殊诊疗活动中说明义务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探讨,分析其原因,并对我国现阶段下完善医师在特殊诊疗活动中说明义务的法律制度进行思考,以期能够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以促使医师充分履行说明义务,维护患者的自主决定权,避免医疗纠纷,推动医学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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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

《中国卫生法制》(双月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CN刊号为:11-3044/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集学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研究卫生法和卫生法学理论,探讨卫生法制工作的规律和发展方向,介绍国内外卫生法制建设动态个卫生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地方卫生法和执法经验,普及卫生法律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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