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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医疗事故责任等级的建议

作者:濮恒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同等责任

摘要: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了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该办法用这四种责任程度来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存在明显的缺陷,缺少了一个同等责任程度的规定。为了今后便于司法实践的操作,公平合理地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应该增加同等责任程度的规定,来完善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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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

《中国卫生法制》(双月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CN刊号为:11-3044/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集学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研究卫生法和卫生法学理论,探讨卫生法制工作的规律和发展方向,介绍国内外卫生法制建设动态个卫生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地方卫生法和执法经验,普及卫生法律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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