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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医的法律适用

作者:朱志虎; 宋海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医法律适用法律适用问题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医违法医疗机构行政许可

摘要:由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双重特征,使其在立法上和执法中存在许多冲突,并且因此给非法行医者提供了藏身之地。笔者站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角度,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和人员资质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适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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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

《中国卫生法制》(双月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CN刊号为:11-3044/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集学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研究卫生法和卫生法学理论,探讨卫生法制工作的规律和发展方向,介绍国内外卫生法制建设动态个卫生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地方卫生法和执法经验,普及卫生法律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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