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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亟待建立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补偿救济机制

作者:王岳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补偿医疗纠纷法律问题法律依据司法实践经济利益法律关系

摘要:因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发生的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但是因为相关的法律问题缺少理论层面的探讨,也缺少明确法律依据,导致司法实践中量裁不一。同时,由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各方均无过错,所以往往在赔偿上也只能“点到为止”,被接种人虽受损害,却无法通过诉讼途径得到相当的经济利益。笔者对预防接种的法律关系、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概念、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归责原则进行探讨,并提出建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补偿救济机制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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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

《中国卫生法制》(双月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CN刊号为:11-3044/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集学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研究卫生法和卫生法学理论,探讨卫生法制工作的规律和发展方向,介绍国内外卫生法制建设动态个卫生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地方卫生法和执法经验,普及卫生法律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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