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伟非法行医罪执业资格跨学科有期徒刑身体健康处罚就诊
摘要:非法行医罪是1997年我国《刑法》修改时新增加的一项罪名。现行《刑法》第336条有这样的描述:“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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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产业》(旬刊)创刊于2003年,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主办,CN刊号为:11-5121/R,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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