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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医疗法人制度及借鉴意义

作者:王虎峰疗法医疗机构医院非营利性影响因素法人制度所有制性质财政税收政策组织管理模式

摘要:日本医疗法人机构的地位 日本在二战后,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医疗卫生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1997年日本的卫生系统以人均第13位的投入取得了总成就全球排名第1位这样的成绩,可见其公共卫生的效率是非常高的.日本医疗机构可以分为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关是指道、府、县、市、町、村开设的医院或诊所,以及由卫生劳动部长认可的人员开设的医院或诊所,和卫生劳动部长认可的红十字会、济生会、福利(保健)联合会等.国家开设的医院、公立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相关团体开设的医疗机构统称为"公立医疗机购",除此之外的医疗机构称为"私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益法人、医疗法人、学校法人、股份有限公司(1948年《医疗法》颁布之前存在,现已不允许)、个人和其他法人开设的医疗机构.民间医院一般是指私立医疗机构中的法人医院和私人医院.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购在运营补助费、津贴,设施、设备补助费等差别不大,但在不动产的固定资产税、收入课税、工作形式、工资体系等方面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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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产业

《中国卫生产业》(旬刊)创刊于2003年,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主办,CN刊号为:11-5121/R,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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